关于对谢梅芳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审前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7
根据《泰州学院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泰院委发〔2018〕2号)的规定,受后勤管理处委托,决定自2019年6月3日起,对谢梅芳同志自2016年11月至2019年4月担任附属幼儿园园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对象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教职员工如实反映被审计对象及相关人员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审计监督电话:86667808 80769100
电子邮箱:shenji@tzu.edu.cn
审计处
2019/5/27
苏公网安备 32120202010057号